1. 叉车安全宣传图片大全集
、一般安全要求
1.1运货前,应检查货叉,如有松脱穿破等问题,应及时报修理。
1.2叉车行走时不得载人
1.3在通道或消防器材前,不得长时间停车或堆码货物
1.4保持手部干燥,穿适当的鞋,如手潮湿在把持方向盘时会不稳,鞋底太滑容易使脚部滑离离合器或脚刹车
1.5禁止用明火检查内燃机叉车
1.6清楚地了解叉车的负荷极限、叉车本身重量及货叉的载重量
1.7了解工作地点的高、宽度限制,载货不得超高、超宽。
1.8任何人不得在升高的货叉下站立或在货叉下行走
1.9除非装上适当的附件,否则不得用叉车推动或拖拉另一台叉车
1.10为柴油叉车加油时应熄灭发动机,小心以免燃油溅出或从油箱溢出,加油处应远离堆放货物、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明火的地方。
1.11停车时,拉近手动刹车,换挡杆推向空挡。拉停车按钮将发动机熄火,再将钥匙转到关闭位置,切断电源。
1.12离开叉车时要将车上各种电钮关闭。
2、驾驶时的安全
2.1驾驶前必须仔细检查叉车。
2.2驾驶时切勿使身体摇摆不停
2.3驾驶叉车前进或后退时,驾驶员精神要集中必须面对车的前进方向,留心行人和其他车辆;在驾驶经过门口时,或绕过视线受限制的地方时,应特别小心。
2.4在斜坡上行驶时,应将货件放在叉车迎向斜坡上方的地方,货件堆装位置须稍向后倾,以免紧急刹车引起货物跌落。
2.5未装货的叉车,应将货叉位置调整到离地50-150mm的高度,如位置过高,可能与行人或其他叉车相碰撞。
2.6切勿突然刹车,以免引起货件倒塌。
2.7叉车需通过桥板时,应先检查桥板是否稳固。
2.8叉车停车后,应将货叉降至地面,以免行人或驾驶员被货叉碰伤或绊倒。
2.9货物堆码过高时,叉车应采用向后驾驶的方式,使驾驶员视线不受影响。
2.10以货物性质和路面情况决定行车速度,但时速最高不超过5公里/小时,转弯或通过路口时不超过3公里/小时。
2.11礼让行人,必要时,先鸣喇叭,在通过十字路口前,应先鸣喇叭
2.12行驶时,要慎防地面上的洞穴、凹陷或凸起处。
2.13行驶中,不可过于接近通道两边。叉车与通道两边的设备或正在工作的工人间应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14路面潮湿或有油污小心。
2.15如有人在工作台、墙边或任何固定物体前站立,不可将叉车驶近,以免不能及时刹车时,夹伤或挤伤人。
3、货物装卸的安全
3.1运货时,货物应向机身或机柱倾斜,以保证紧急刹车时的安全。
3.2叉货物时,叉车对正货物,放下货叉,车头微向前倾,慢慢把车子驶前。将货叉伸进货物底部,以利无阻为准。
3.3调整货叉位置,使货物处于平衡状态,尽量使货叉接近货物的最外边,两个货叉处在货物中部,货物可稳定。
3.4卸货时,在指定位置把车停下,将货物平稳地放到地面,把货叉向前倾,叉车退后,当货叉卸下货物后,先将货叉稍为升高,再将叉车驶离。
3.5严禁在车尾以人或擅自加上平衡质量增加叉车的起重量。
3.6降落货物时不可突然停止,以免使叉车受震,使货物掉落。
2. 叉车安全警示图片
要贴在门架或者是显眼的地方,以警示操作人,要按要求操作叉车。
叉车是工业搬运车辆,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常用于仓储大型物件的运输使用燃油机或者电池驱动。叉车的技术参数是用来表明叉车的结构特征和工作性能的。
3. 叉车安全宣传图片大全集图
运行人,许可人,操作时,要带票,做安措,要完整,有危险,要提醒;
“运行中”,要防护,用围栏,莫跨入,保运行,保人身,监护好,最重要;
检修人,正规军,在现场,做模范,遵安规,反违章,保自己,保别人;
小基建,要注意,活灰时,做防护,有余料,要清理,料清完,再下班;
保温工,不容易,登高架,上高梯,安全帽,安全带,用口罩,不能少;
起重工,听指挥,吊重物,要注意,物下面,别有人,集精力,莫跑题;
驾驶员,叉车工,驾车前,莫饮酒,障碍车,咱不开,速度慢,才安全,
工作人,施工人,送货人,测试人,到现场,保安全,遵安规,守纪律;
开工前,先检查,工作票,要办理;负责人,带着票,在现场,监护好;
安全帽,要系带,保安全,为自己;工作服,用棉布,隔温好,防燃烧;
穿鞋子,要完整,防钉石,扎脚底;长头发,盘帽内,防绞卷,防受伤;
动火时,用砂轮,防护罩,要戴好;脚手架,要搭牢,拦腰杆,不能少;
竹架排,要绑好,护板面,要铺全;登高时,防脚滑,安全带,系上面;
用岩棉,要遮盖,碎材料,要装好;保温砂,装袋里,防扬沙,迷眼睛;
用工具,要送递,别抛扔,怕伤人;钢构件,摆整齐,放地前,先垫物;
用水时,要注意,水龙带,水机械,莫漏水,莫积水,水帘洞,咱不爱;
施工电,是关键,不乱接,不乱挂,电缆长,要盘好,莫乱拉,莫绊人;
消隐患,保健康,在现场,别抽烟,咱们厂,有规定,一支烟,一百元;
安检员,纠违章,提醒您,要注意,考核您,长记忆,为您好,别生气;
同志们,想一想,来工作,为了谁?高兴来,平安回,合家欢,福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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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电动叉车专用牵引型蓄电池,又称叉车电瓶,作为叉车驾驶员,一定要遵守正确操作守则,安全使用,牢记以下最基本的十点注意事项:
1.仓储电动叉车电瓶会产生氢气,有可能引起爆炸,严禁在电瓶附近抽烟,严禁任何火焰或火花产生。电瓶在储存或充电时务必在通风良好处,但不要在抽风口处,避免酸雾造成腐蚀。
2.仓储电动叉车电瓶液内含腐蚀性液体,有可能引起严重灼伤,须避免接触皮肤、眼睛或衣服,若不幸发生意外,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速就医。
3.仓储电动叉车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请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4.仓储电动叉车电瓶表面或连接处务必保持干净。灰尘、杂质等务必用湿布清除干净,否则会漏电,甚至造成大火。
5.清洁电瓶时,务必用湿布,不要用干布。
6.电瓶的正极与负极之间不要用工具等相连。
7.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不要超过摄氏50度,以免电解液溢出造成伤害,夏日白天尤其要注意。
8.拔电瓶插头前,为避免产生火花,务必先关掉叉车的锁匙开关和充电器的开关。
9.电解液面勿低于最低限,否则电瓶易热,容易烧掉。
10.儿童勿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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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冲床用叉车怎么装货先把叉车放入冲床底部在升降叉车。
6. 叉车安全宣传标语
直角堆垛、空车绕桩、叉酒瓶、叉挂勾,有很多啊自己想想就能想到 以前我公司也有过这样的竞赛
7. 叉车安全宣传画册
第一份:【叉车操作注意事项】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庶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缶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贷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第二份【叉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叉车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XX事业部各部门。 2工作标准 12叉车安全使用标准 12.1各生产单位职责 负责叉车设备档案管理及年检工作,保证设备使用手续齐全合法。 各叉车使用单位负责设备日常检查、保养,选用具有资质的维护维修公司及维护维修人员。对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培训工作负责。 叉车登记备案及年检:新购叉车保证手续齐全,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备案,方可使用。 已经在用叉车每年按时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每台叉车要求有指定的负责人,跟踪年检状况。 12.2叉车使用人员要求 叉车司机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操作上岗证。 必须接受公司内部安全知识、制度培训并考核合格。 必须佩戴公司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12.3使用前的检查 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 照明灯、信号灯是否正常。 检查液压油、电解液、制动液是否外漏,如有泄漏未找到根本原因并彻底解决前,严禁使用。 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 检查轮胎气压; 检查手柄及踏板情况。 检查电池组电压是否在工作范围内,电解液比重、液面高度是否合适。 检查电气系统各接头、插头是否可靠。 检查各部是否有松动。 进行门架升降前后倾、转向、制动式动作。 12.4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驾驶员上车必须扣紧安全带。 装卸货物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装卸货物采用慢速移动或者蠕动速度(5厘米/秒); (2)向货运车辆上装载货物时必须确认车辆在位与出货口对接良好; (3)叉车载重量不得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货物起升和下降时,初速度不易太快; (4)叉架举起时下面严禁站人。 叉运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1)叉运货物不得超过叉车核定载荷,货叉须全部叉入货物下面,使货均匀分布货叉上避免偏载; (2)不要叉运未固定松散堆垛货物; (3)装载货物高度遮挡视线时,应倒向行驶; (4)叉运较宽货物时一定保证通道畅通,与两侧货架、建筑、设备保留足够距离; (5)在叉高和传送货物的时候,必须留意头顶的任何障碍物,例如管道、横梁、电缆、消防喷头、灯管、支撑结构等; (6)装货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门架起升时,不允许行驶或转弯; (7)转弯时降低速度,防止叉车倾覆; (8)遇到路口时减速慢行,并鸣笛示警; (9)叉车带载行驶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10)坡道行驶时应小心,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倒退行驶,上下坡切忌转向,叉车下坡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11)叉车行驶时严禁驾驶人员身体各个部位伸出叉车框架之外; (12)起高大于3米的高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13)叉架高举时或行驶时上面严禁站人; (14)离车时,将货物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放到空位,断开电源,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放长时间须用楔块垫住车轮; (15)严禁酒后开车,行车不准吸烟、不准用手机通话(特别是添加燃油或对蓄电池充电时)饮食和闲谈;严禁带人。 12.5设备维护维修标准 制定叉车维护保养的日、月、年计划。 按计划落实维修维护工作。 维修维护标准参照设备使用手册及公司设备管理部标准执行。 做好设备维修维护记录,备案。 丢失或损坏的铭牌提示牌必须补上。 只有合格的(受过专业培训过的售后服务人员)才能对叉车进行保养和维修。 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在对叉车进行保养和维修时应同驾驶员一样遵守同样的安全规范。 在所有的维护过程中,叉车必须置于平地上,确保叉车不会意外滑动或自动启动。利用合适的木块和专业的提升和安全的锁扣来固定叉车。 下降货叉架,慢慢地前倾门架,直到货叉停靠在地面上。施加手制动,按下紧急隔离按钮并取下钥匙。在货叉架和/或门架起升了的叉车上工作时,必须固定住防止降落。 需要在叉车门架后部维修时,必须紧固门架防止后倾未经生产厂家的同意,不允许对叉车改装或加装任何设备。 不允许用高压水枪直接冲洗电瓶叉车,在用高压水枪冲洗内燃叉车时,发动机要熄火并注意不要将水灌进发动机的进气口和排气口。 禁止使用可燃性液体或汽化剂来清洁。需要防止短路(例如绝缘电池)以及所有敏感部件都需要得到保护,应该使用温和的空压气体来清洗电动马达和其他部件,链条只能用石蜡清洗然后用链条喷式润滑剂来润滑。在进行完所有的维护和清洁后,叉车和工作区都必须保持干净,没有油渍和润滑剂的残余或碎片。要特别注意保持操作区域和驾驶室的卫生。 12.6叉车充电室管理标准 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充电在程中电池会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及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 (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13考核标准 叉车设备未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未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未作出记录的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项。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台。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对各生产单位每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台。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对各生产单位每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台。 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100元/人。 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各生产单位每一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2000元。 在厂区内,叉车超速行驶,每发现一次,对各生产单位第一负责人负激励500元。
8. 叉车安全警示牌图片大全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洗清,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9. 叉车安全宣传稿
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控制在市区行驶的摩托车数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二)在同方向划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摩托车行经城市立交桥、高架桥时,除特别许可外,应当在下层道路行驶。
第三十八条规定,叉车、挖掘机、装载机以及景区、企业内部使用的车辆,除特别许可外,不得上道路行驶。载货汽车、摩托车、挂车、拖拉机除特许通行外,不得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范围内行驶。畜力车、人力三轮车、人力板车不得在禁止通行的城市道路范围内行驶。
而且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驾驶摩托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收缴车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
二环路行驶限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以下几种情况不可以在二环路内行驶。
一、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二、2007 年9月1日起,新办理注册登记摩托车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
三、摩托车不得在我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以及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施工道路及其它改造施工道路上行驶。
四、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含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每日7:00—20:00,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北京路、人民路、青年路、金碧路、拓东路上行驶。但可以在其它道路与上述路段交叉口横向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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