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作业规范?

190 2023-12-03 11:45

一、吊车作业规范?

一、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

二、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

三、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起重机司机班前、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

五、起重机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信号。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六、司机在收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动作。起吊重物时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七、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

八、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九、起重机工作时,与起重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在起重机上逗留。

扩展资料:

安全指南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二、吊车吊绳安全规范?

一、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1、使用吊车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3、当起重物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控制电源打开,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运作是否正常;

5、司机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主管。

二、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货物重量不清、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操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损伤等未达到标准的;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平衡而可能滑动生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吊运时,不得从有人的上空通过;

(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或维修;

(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三、起重工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6、多人绑挂时,由1人负责指挥。

三、吊车枕木使用安全规范?

吊车枕木钢板使用的要求:枕木的长度是不低于50公分,宽是不低于18公分,高是不低于18公分。每条腿脚盘下面要有3个枕木拼排垫好,而且3个枕木的面积要大于脚盘面积的3倍。如果回转经过正前方,第五支腿也必须垫枕木。如果地面不是硬化路面是虚土就必须垫钢板,在钢板上面垫枕木打腿。随车起重运输车又称随车吊、汽车吊,是一种通过液压举升及伸缩系统来实现货物的升降、回转、吊运的设备,通常装配于载货汽车上

四、吊车吊篮载人安全规范?

吊车的使用国家安全标准严禁用吊篮吊人的,而且在作业前要进行非常严格的检查。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五、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1.在地面以上两米以上进行的任何行动都是空中行动。所有空中作业人员,不论其工作类型、作业时间和地点,无论是专业人员还是临时人员,均应遵守这一制度。

2.从事空中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检。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或者其他不适应航空作业的疾病的,不得从事航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安全装置。

六、现场作业基本安全规范?

现场作业基本的一些安全规范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指定人员陪同,严禁单独行动,要正确佩戴安全帽以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穿易滑、带钉的鞋及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现场请注意交通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请注意各处标志标牌。

4、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起重作业的区域。

5、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保持镇定,听从有关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现场。

7、如有合同约定,需要在施工现场短期停留的人员,必须遵守:

(1)遵守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公司规章制度。

(2)严禁进入与自身工作无关的场所,如有需要,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专人陪同前往。

(3)遵守合同约定的作息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报安排。

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八、吊车吊钩卡扣安全规范?

吊钩安全扣是起重机吊钩上用弹簧压紧的防脱扣,也叫钢丝绳防脱装置。用于防止吊装钢丝绳从吊钩上脱落,造成事故的安全装置。虽然是一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小装置,但在应用中,确实起到了有效的实际作用。无论1-25吨的吊钩还是几百吨吊钩,按照国家局对特种设备的标准,吊钩防脱钩装置为检查项目之一。

吊钩没有防脱扣或者防脱扣损坏可能会造成脱钩事故:

1、吊钩上没有防脱钩装置

没有防脱钩装置的吊钩存在潜在的危险,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更高,行业中发生过这类事故,调查结论认为如果当时有防脱落措施,是能够避免的,此后相关政策要求吊钩上有必要加装防脱钩装置。

2、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

挂好重物后,防脱钩装置在弹簧弹力下会自动回位,挡住吊钩的出入口,预防钢丝绳从吊钩上脱落。如果防脱挂钩装置出现损坏,可能导致钢丝绳被卡在吊钩中,影响生产作业,另一种严重的情况,会导致失去保护作用,从而导致脱钩事故的发生;

起重机吊钩安全卡扣的检验

1、在使用时,应注意吊钩内的空间大小与将要钩挂的钢丝绳空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免造成挂进后卡住卡扣无法取出,又或者没有完全挂进吊钩内。

2、吊钩的结构形状与卡扣应符合设计要求。

3、螺栓应无松动、错位,焊缝无开裂,安全扣无异常变形等损伤。

检验时,以功能检验为基本方法,进行目测和运行试验。

起重机吊钩上的防脱钩装置要求各个吨位的都有,如果没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在安装检验的时候是会告知需要整改。

九、家用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一、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前

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

2) 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

3) 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

4) 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

5)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业过程中

1) 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 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

3) 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7) 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

8) 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

10)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

3、起重作业完毕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二、起重吊装事故的预防措施

1、防落物伤人

1) 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 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 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严禁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三、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gb?

一)高处作业人员的依据

国家安监总局令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二)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的依据

GB/T 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23525-2009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三)高处作业设施的依据

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7059-2007 便携式木折梯安全要求

GB 12142-2007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 15831-2006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T 17889.1-1999梯子 第1部分:术语型式和功能尺寸

GB/T 17889.2-1999梯子 第2部分:要求试验和标志

GB 19155-2003 高处作业吊篮

JGJ 128-20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83-2009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GB/T 27547-2011升降工作平台 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

GB/T 27548-2011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安全规则、检查、维护和操作

GB/T 27549-2011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操作人员培训

GB 28755-2012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

JG5099-1998《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

JG/T5100-1998《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5101-1998《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5102-1998《套筒油缸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5103-1998 《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

JB/T 5320-2000剪叉式升降台 安全规程

JB/T 9229.1-1999剪叉式升降台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229.2-1999剪叉式升降台 技术条件

JB/T 9229.3-1999剪叉式升降台 试验方法

四)高处作业防护用品的依据

GB2811-2007安全帽

GB5725-2009安全网

GB 6095-2009安全带

GB/T 6096-2009 安全带测试方法

GB/T 23468-2009 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GB/T 23469-2009 坠落防护 连接器

GB 24542-2009 坠落防护 带刚性导轨的自锁器

GB 24543-2009 坠落防护 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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