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红色预警期间,应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停止生产:所有企业、单位(除医疗机构、食品加工厂等特殊行业外)停止生产,所有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所有学校停止上课。 限制出行:除危重病人、紧急公务人员、消防人员等特殊情况外,禁止人员外出。所有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加强污染控制:企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产、限产、关闭等措施。 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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