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重卡之家 2022-05-13 10:59 编辑:尉迟冠 58阅读

皮卡车报废年限新规定如下:1、新皮卡6年免检,但前6年内需要每两年到车管所盖一次章,7-15年内每年一检,15年后半年一检,对于年检不达标或超过60万公里的皮卡需要报废;2、皮卡在使用5-8年后机械损耗导致维修成本激增,油耗增多,车价折损比例高,而且15年后半年一检的费用,也让很多车主扛不住,一般选择在5-10年换车;3、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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