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交通规则?

重卡之家 2022-12-20 06:42 编辑:admin 106阅读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十五条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人数;

(二)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但大型货运车在短途运输时,车厢内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并须留有安全乘坐位置。载高度超过车拦板时,货物上不准乘人;

(三)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罐车不准载人。但拖拉机挂车和具有安全保险或乘车装置的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

(四)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超过六人时,车辆和驾驶员须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方准行驶;

(五)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六)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六十三条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或地道;

(三)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护栏;

(四)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五)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六)通过铁路道口,须遵守本条例第四十四条(一)(二)(三)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第六十五条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二)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三)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五)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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