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金某在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跑长途,没想到车半路上出了故障,结果不得不租了一辆拖车将车拖了回来,回来后租赁公司还要他赔偿。金某越想越郁闷,于是报了警。
2月20日,市民金某在市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跑了一趟合肥,在回来的途中,由于车子水箱漏水造成发动机熄火,金某只好租拖车把车子拖了回来。当天下午5时金某到租赁公司还车时,租赁公司的老板见车子租出去的时候是好的,现在发动机打不着火,要金某赔偿。金某认为这是小毛病,不愿意赔偿,坚持要退车。双方就此发生争执,金某打电话报了警。
天桥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民警就对双方分别劝解。民警对租赁公司老板讲:金某租赁的汽车是一辆旧车,车子零件有所老化是正常的,水箱漏水是因为汽车的水箱老化了,并不是金某造成的,要金某赔偿讲不过去。随后民警做金某的工作:租车后未妥善使用造成了汽车损坏,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最后双方协商:由租赁公司先维修车子,如果问题不大,就不要金某承担维修费用;如果车子损坏严重,就由金某承担维修费。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