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单双号,具体在什么路段实行,有什么处罚?

重卡之家 2022-12-28 00:57 编辑:admin 140阅读

市内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甘井子区的市政界为华北路汇文中学、迎客广场、华东路交黄山路和华北路交松江路。)、高新区的市政区域(以下简称“主城区”)

一,9月12日至9月16日,每日6时至24时禁止货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四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主城区市政道路上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所有车辆通行证在此期间暂停使用。

二,9月12日至9月16日,每日7时至23时,除规定的禁行车辆外,在本市主城区市政道路行驶的其它机动车,按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单双号措施限制:

(一)持市达沃斯筹委会核发的有效专用车证的车辆;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指挥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三)运输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单(双)日通行证》的机动车;

(四)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早晚上下班的班车(7座以上,空车禁行;早为7时-8时30分、晚为17时-18时30分);

(五)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气象监测车、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六)环卫垃圾、城建排污、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悬挂“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车辆;

(八)当日上牌新车、市区港口下滚装船的机动车(以当天船票为准)、往加油站配送汽车用油的罐车和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的车辆;

(九)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自9月12日13时起至9月16日24时止,会展西路、会展东路、葵花广场、星河街的会展路至4号东路、星海广场外环路北侧的3号西路至4号东路、星海广场3号西路和4号东路的华表广场至太原街、中央大道北段、中环路(北侧)、华表广场北侧半圈,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和停放。

五,自9月12日7时起至9月16日24时止,明泽街的福寿街至天津街、天津街的明泽街至长江路、致富街的福寿街至长江路、职工街的福寿街至长江路,禁止车辆通行和停放。

对违反本通告的驾驶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单双号限行的机动车将被罚款100元,并责令原路返回或到就近停车场停车。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